知識産権は企業の経営と発展に助力

知识产权助力企业经营与发展

华润置地携手怡丰事务所成功举办世界知识产权日沙龙

       “世界知识产权日沙龙”于2018年4月24日在凤凰置地广场成功举办。此次沙龙活动由华润置地北京写字楼主办,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邀请产业伙伴与客户企业代表共同探讨知识产权助力企业经营发展之道。

       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演讲中,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并提出了相关举措。全球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白热化竞争,彰显了中国创造的必要性与必然性。知识产权竞争力已成为比产品竞争、品牌竞争层次更深、技术水平更高的手段,是任何一个追求中国梦的企业都要研究的课题及使用的发展经营工具。
       怡丰事务所主任于春生律师及其团队作为知识产权专家,就企业经营中的知识产权的挖掘、运用和保护展开精要的讲解,紧扣前沿的精彩案例与对话嘉宾进行了深入分享与探讨,碰撞出很多思想火花。
       百度云创新创业孵化中心项目负责人庞东华先生就百度的开放式创新平台为创新企业的技术研发提供的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服务的运作模式进行了介绍;北京万企云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范宇先生在介绍了公司研发有关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相关服务项目的同时,也对创新企业在发展知识产权业务与吸引资本融资等方面所面临的困境等,与来自资本领域的嘉宾及怡丰事务所的专利代理人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保嘉基金合伙人/青萍天一科技运营公司创始人袁率先生,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曦先生就新创新企业的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及对创新企业的投融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享;华人文化高级总监/华人文化全资子公司总经理杨玺先生就文化产业涉及知识产权及著作权的问题进行了精彩的解说,并就文娱节目的运作模式是否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的问题与怡丰事务所的律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行政经理佟玲女士就日本大企业对知识产权业务的关注度及重视度进行交流分享。
       此次沙龙,华润置地北京写字楼从智慧运营出发,与优质客户及产业伙伴共同呈现了一个高效、合作的分享交流平台,并以聚焦中国当前发展热点、着眼企业发展需求的方式,践行营造产业生态圈的理念,利用空间资源、精准服务、智慧运营,打造社群经济,为产业生态圈的企业提供产业助力。

「商標協会優秀案件に選ばれ」 怡豊の代理した本田社の商標行政訴訟案件は2016-2017年の優秀商標代理案件に選ばれ

【优秀案例评选】怡丰代理本田公司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当选2016-2017年度优秀商标代理案件

       2017年9月1日-9月4日,中华商标协会主办的2017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在广西省桂林市举办。在9月3日的“商标典型案例评析论坛”上,由中华商标协会组织的“2016-2017优秀商标代理案例”评选公布了21件入围的优秀案例。北京市怡丰律师事务所代理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的“HAODA好达”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当选2016-2017年度优秀商标代理案件。

        作为商标节的主要评选内容之一,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历来由法院、商标主管部门等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参选的百余个案例中筛选出21件优秀案例,其中,北京市怡丰律师事务所代理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的“HAODA好达”商标行政诉讼案件当选2016-2017年度优秀商标代理案件。入选理由:明确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的界限;明确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2001年商标法第13条第2款所调整的对象;明确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恶意注册”主体为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时的原始主体;举出了认定是否有恶意可以考量的四个因素及其理由。

怡丰商标部负责人/合伙人杜颖女士与本田知识产权部参会代表张晶女士共享获奖荣誉

怡丰商标部负责人/合伙人杜颖女士代表北京市怡丰律师事务所领取荣誉证书

「海塩集成吊頂地理標識の証明商標」発表会に参加

参加“海盐集成吊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布会

2017年7月9日商标部参加客户—海盐县集成吊顶协会在广州建材博览会上举办的“海盐集成吊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布会。

怡丰商标部成功协助海盐县集成吊顶协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申请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在发布会上宣讲了“展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天花吊顶网、集成吊顶网等媒体对该活动进行了报道。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2017年年会 —-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 商标专场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2017年年会—-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 商标专场
2017年6月3日-4日

一、 恶意对混淆可能性判定的影响
1、 目前知识产权法院对恶意申请的商标从源头上采取杜绝的方式。对于注册后经过使用已经获得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如果在申请之初既存在恶意,权利人主张无效宣告的,依然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2、 对于《商品区分表》的使用上,与驳回复审的审理不同,即,更宽泛的扩大保护,对于恶意申请的,在商品或服务是否构成类似或近似上,根据案情突破分类表。

二、 互联网环境下侵犯商标权/专利权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
1、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包括侵犯商标权及专利权的案件,侵权结果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浙江、上海法院的判决)
2、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结果发生地是否包括被侵权人的住所地?
各地法院判决存在不同认定结果。
3、 网购收货地是否可以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连接点?
江苏高院认为可以,广东法院认为不可以。
发言人观点:
(1) 将网购收货地作为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地确定管辖,会冲击原告就被告的基本管辖制度。
(2) 网络侵权不同于普通侵权行为,往往发生在网络领域内,而不具有具体的侵权行为地。
(3) 将网购收货地理解为侵权行为地,混淆了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和侵犯商标权/专利权案件的关系。

三、 商标使用过程中的诚信要求及法律后果

应注重商标所应发挥的作用,注重使用并规范的使用。注册后的使用行为中存在恶意的,可以据此搜集证据,提起无效。

北京国際印刷技術展示会――主催者によって指定された唯一の法律サポート機構

北京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主办方唯一指定的法律服务机构

2017年北京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于5月9日—13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举行。作为主办方唯一指定的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市怡丰律师事务所、北京怡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现场为参展商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经怡丰驻展人员的协调,顺义区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到展会对涉嫌侵犯专利权的参展商进行现场执法

参展商向怡丰驻展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等的专业咨询

工商执法现场,协助外国企业权利人维权

工商执法现场,协助印尼华侨举报未注册商标擅自使用®标志

「4・26世界知的財産権日|イノベーションにより生活の変化”ビジネスモデル」特許・企業知識産権保護の検討会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创新改变生活暨”商业模式“专利·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

2017年4月26日,在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由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国际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以及法制日报法制与新闻杂志社联合主办、由北京怡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怡丰律所事务所承办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创新改变生活暨”商业模式“专利·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举行。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研讨会现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公益服务联盟发起倡议签字仪式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国际交流部智慧经济信息中心主任,本次承办单位负责人于春生接受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