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制度と従来特許制度の比較
PCT体系与传统专利体系的比较
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按照PCT提出的申请称为PCT国际申请。
传统的专利体系与PCT体系的比较
传统的专利体系:国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巴黎公约规定,向其他不同国家提出的申请可以要求优先权,由于各个国家有不同的本国专利法,就会产生如下问题:
▲多种形式要求
▲多种语言
▲多次的检索
▲多次的公开
▲申请的多次审查
▲12个月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家费
PCT体系:国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按照PCT规定提交国际申请,要求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在完成国际阶段程序后,在3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
▲一种形式要求
▲国际检索
▲国际公布
▲国际初审
▲国际申请可按需要进入国家阶段
▲可在30个月缴纳所要求的翻译费和国家费,而且只有在申请人希望继续时才缴纳
PCT体系的简介(1)
▲PCT体系是专利申请体系,不是专利授权体系,不存在PCT专利
▲通过PCT途径提出的国际申请的流程分为两个阶段
A国际阶段,由下列部分构成
l 国际申请的提交
l 国际检索
l 国际公布
l 国际初步审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
B国家/地区阶段
授予专利的决定完全由进入其国家/地区阶段的国家局、地区局做出
PCT体系的简介(2)
▲只有发明可以通过PCT申请专利、实用新型和其他类似的权利保护
▲外观设计和商标不能通过PCT途径获得保护
▲PCT和工业产权领域的其他国际公约如巴黎公约一样,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
特許出願に必要な書類および情報
专利申请所需文件及信息
1. 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2. 发明人信息:全体发明人名字,第一发明人国籍及身份证号;
3. 优先权号码,优先权日期,优先权受理机构名称,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的情况);
4.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专利代理委托书;
5. 技术交底书;